为了增强党组织的活力,1983年以来,全自治区农村大力推行了党建目标管理工作。1989年自治区党委提出:各级党组织“要建立责任制,实行目标管理”,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,坚持一级抓一级,层层负责,使“党要管党”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。经过几年努力,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推行了党建目标管理。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建设4个方面制订了具体目标及考评标准,层层分解,使软任务变成硬任务,促进了党建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管理,提高了“党要管党”的自觉性,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。另外,农村基层党组织都建立健全和制定了“党员登记册”、“党支部记录簿”、“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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