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中国成立后,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及公检法、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。1985—1987年,全省查处各类毁林案件2 331起,判刑65人。进入90年代,全省查处林业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,除经常性的开展查处外,几乎每年都要组织1~2次有重点的专项打击活动。在1995年开展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中,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4 400余起,摧毁犯罪团伙300多个,处罚8 500多人,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 000多万元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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