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老院是农村集中供养“五保”对象的一种乡(镇)、村集体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。1956年,安徽少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中“五保”户,组织生产教养队(生产休养所)。1957年,据52个市、县统计,全省共办生产教养队4 414个,入队“五保”户达86 900人,占当时“五保”对象总数的23.5%。人民公社化后,全省农村敬老院发展迅速。1958年底,全省敬老院达9 786个,入院174 896人,占“五保”总人数361 017人的48%。由于缺乏物质基础,生活供给严重不足,1959年以后,逐年相继停办、撤并。1962年,全省有敬老院2 684所,院民50 991人,占“五保”总人数12.8%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敬老院名存实亡。至1979年底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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